农药登记证号:PD20171145 |
登记证持有人: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虫螨·茚虫威 |
剂型:悬浮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
中等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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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效成分含量: 28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茚虫威8% 虫螨腈20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式 |
甘蓝 |
小菜蛾 |
5-10克/亩 |
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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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
1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。 2、本品若长时间放置出现分层属正常现象,使用前请摇匀。 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使用2次。 |
产品性能:
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致使虫体麻痹死亡;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且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 |
注意事项:
1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对蜜蜂、家蚕等毒性高,使用时注意远离桑园、养蜂场。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2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胶靴,戴好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
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如误服要喝1-2杯开水,立即洗胃,不要引吐,然后请医生就诊;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 |
核准日期: 2017-07-19 |
重新核准日期: 2020-06-09 |